#長者健康促進輔導網絡計畫 Q & A.
問答集: 健康促進政策
政策規劃
110 年度衛生福利部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一覽表,111 年度方案名稱也會有變動嗎?
國民健康署僅調整「方案前、後測評估工具」由 Kihon Checklist 改為長者健康評估工具,方案名稱無變動。
方案聲咚擊新打擊樂 CL_03_0091 ,以音樂打擊樂合奏型式,環保樂器創意之社會參與 ,可否增加認知、運動肌力以及生活功能重建訓練呢?
方案研發單位可依照長者需求,融合多元面向元素;至所提報之方案面向,後續方案研發單位可依照方案品質指標或其他評估工具,分析該方案之成效,並據以調整方案之面向。
111年度計畫已開始申請,是否有緩衝期或是配套措施。目前並沒有相關的培訓及配套的敎育訓練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於110年已審查合格之方案及指導員資格不受影響,可持續於社區據點授課。
另國民健康署已於111年1月11日及111年1月22日函知地方政府及中央方案研發單位「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線上培訓」,請各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指導員於111年6月30日前參加並完成線上培訓課程,歡迎符合資格之指導員踴躍報名參訓。
另國民健康署已於111年1月11日及111年1月22日函知地方政府及中央方案研發單位「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線上培訓」,請各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指導員於111年6月30日前參加並完成線上培訓課程,歡迎符合資格之指導員踴躍報名參訓。
明年1月份是否可執行目前已安排之延緩方案?是否要待延緩失能系統全部更新完成後才能開始執行延緩失能模組課程呢?
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11月17日函頒「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1年度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並於110年11月29日公告於「衛福部長照專區」網站(網址:https://1966.gov.tw/LTC/cp-3997-64177-201.html),如各社區據點提供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請遵循相關規範。
有關資料登錄系統平台部分,因社區照顧關懷網刻正進行轉銜作業,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可先於原系統(預防及延緩失能資源整合平台)登錄學員上課、據點開課等相關資訊,前後測評估結果可先暫時紀錄於excel檔,或後續網站連結完成後,可直接點選連結進入評估系統填報資料。。
有關資料登錄系統平台部分,因社區照顧關懷網刻正進行轉銜作業,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可先於原系統(預防及延緩失能資源整合平台)登錄學員上課、據點開課等相關資訊,前後測評估結果可先暫時紀錄於excel檔,或後續網站連結完成後,可直接點選連結進入評估系統填報資料。。
因目前預防及延緩失能於開課前須先完成SOF及IADLs評估,待個案符合指標後才能上預防及延緩失能課程,故想詢問是否111年仍須分別完成此兩項評估表?是否能整合再一起?(因部分題目有重疊)
依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11月17日函頒之「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1年度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0年12月21日國健社字第1100260851號函,自111年1月1日起,各預防及延緩失能據點(含巷弄長照站、失智據點、文健站及長者健康促進站)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其前後測評估工具調整為「長者健康評估」。
長者健促站的長輩 需要檢測幾樣呢(ICOPE、 SPPB、 20題社區長者健康促進方案 前後測評估)?
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0年12月21日國健社字第1100260851號函,自111年1月1日起,各預防及延緩失能據點(含巷弄長照站、失智據點、文健站及長者健康促進站)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其前後測評估工具調整為「長者健康評估」,相關資料需上傳系統,以進行後續核銷作業。
另健康署鼓勵社區據點人員協助長者進行ICOPE自我評估,掌握社區長者健康狀況,並協助轉銜相關資源。
另健康署鼓勵社區據點人員協助長者進行ICOPE自我評估,掌握社區長者健康狀況,並協助轉銜相關資源。
想了解原本模組研發所使用的研究量表是否還需要進行評測嗎?還是未來只要使用今天所說明的工具做評測即可呢?
此長者健康量表是否只要是有開辦健康促進服務就得施做?還是配合延緩失能方案課程即可呢?
此長者健康量表是否只要是有開辦健康促進服務就得施做?還是配合延緩失能方案課程即可呢?
依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11月17日函頒之「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1年度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0年12月21日國健社字第1100260851號函,自111年1月1日起,各預防及延緩失能據點(含巷弄長照站、失智據點、文健站及長者健康促進站)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其前後測評估工具調整為「長者健康評估」。
如果據點單位僅單純提供據點時段服務未申請延緩失能課程,據點是否也需要在平台上完成評估施測?
如果據點未申請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者,可以不用進行「長者健康評估」,但長者健康評估工具可幫助社區據點了解長者狀態,與參與方案期間之能力改變,包含認知、肌力、生活功能、營養口牙、心理社會層面,所以建議社區據點幫長輩評估施測,以了解長輩的健康狀況,有利據點提供符合長輩需求的服務。
如果據點單位僅單純提供據點時段服務未申請延緩失能課程,據點是否也需要在平台上完成評估施測?
如果據點未申請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者,可以不用進行「長者健康評估」,但長者健康評估工具可幫助社區據點了解長者狀態,與參與方案期間之能力改變,包含認知、肌力、生活功能、營養口牙、心理社會層面,所以建議社區據點幫長輩評估施測,以了解長輩的健康狀況,有利據點提供符合長輩需求的服務。
針對研發新方案所需要的指標,若不是研發單位,只是一般據點,是否只是需要了解這方案的目標與執行。
為提升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的品質,建議據點可了解方案品質指標的內容,並使用方案品質指標來評估所選的方案是否符合需求,及挑選較高品質的方案,讓長輩可以享用較佳的服務。
配合相關計劃案,使用平台輸入後,最後成果需要繳交紙本嗎?是否問卷都要用紙本印出執行?
長者建康評估可以直接於線上操作,如果是使用紙本評估者,後續仍需將資料上傳系統,紙本留存備份。成果報告則請依衛福部長照司或社家署計畫相關規範辦理。
指導員之條件與訓練
方案指導員和長者成效評估人員是一樣的嗎?
「長者健康評估」可以由社區據點人員、指導員或協助員辦理。社區據點可依據點自身人員量能及經費等條件,選擇辦理方式,也可邀請第三方人員擔任長者成效評估人員,可更客觀了解長者參與成效。
方案指導員資格和師資計畫訓練是一樣的嗎?
國民健康署已於111年1月11日及111年1月22日函知地方政府及中央方案研發單位「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線上培訓」,請各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具「指導員」資格者於111年6月30日前參加並完成線上培訓課程,後續相關培訓訊息,請關注國民健康署「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網站」之公告(網址:https://healthtraining.hpa.gov.tw/Web/Notice.aspx)。
如何取得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課程之相關資料?
國民健康署已於 111 年 1 月 11 日及 111 年 1 月 22 日函知地方政府及中央方案研發單位「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線上培訓」,請各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具「指導員」資格者於 111 年 6 月 30 日前參加並完成線上培訓課程,後續相關培訓訊息,請關注國民健康署「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網站」之公告(網址:https://healthtraining.hpa.gov.tw/Web/Notice.aspx)。
請問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的線上教育及考試,開放的資格對象為何呢?若不符合資格,要如何取得資格呢?
有關「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線上培訓」主要為協助社區據點、醫療院所與 110 年經衛生福利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計畫審查通過之 266個方案整體執行與運作,針對 3 類對象:1)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預防及延緩失能護方案研發與人才培訓計畫」指導員 ;2)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預防及延緩失能運動指導員」;3)教育部體署「中級國民適能指導員」等師資資格者辦理回訓,該等指導員於 111 年 6 月 30 日前逕完成線上課程及通過課後測驗,即可取得電子證書。如未來開放培訓新師資,國民健康署將另行公告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與新師資人才培訓相關規範。
原訂運動保健師資與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資格是否相同?
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為 266 個「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課程模組所培訓的指導員,而國民健康署社區長者健康促進課程-動動健康班(方案編號:CL-01-0269)亦為「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一,該方案師資原名運動保健師資,已納入「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師資庫。
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線上課程是否為所有執行方案的指導員都需要進行培訓?
是的,國民健康署已於 111 年 1 月 11 日及 111 年 1 月 22 日函知地方政府及中央方案研發單位「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線上培訓」,請各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具「指導員」資格者於 111 年 6 月 30 日前參加並完成線上培訓課程,後續相關培訓訊息,請關注國民健康署「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網站」之公告
(網址:https://healthtraining.hpa.gov.tw/Web/Notice.aspx)。
(網址:https://healthtraining.hpa.gov.tw/Web/Notice.aspx)。
未來是否將會由國民健康署統一管理預防及延緩失能師資相關資格?
國民健康署刻正就「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介入成效與品質進行瞭解及分析,再行研議方案與師資資格等相關規範。如未來開放新師資培訓,方案研發單位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新方案與新師資人才培訓相關規範後,始得進行培訓,並於期限內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審查通過者登錄至系統平台;至地方方案則須提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審核及登錄相關事宜。
請問 111 年將衛福部模組指導員整合至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後,單位仍需要辦理培訓、回訓課程嗎? 如果仍需要辦理與之前有什麼不同,需要繳交什麼資料審核?
各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模組師資除配合中央政府機關政策,完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或教育部體育署提供之基礎增能課程,師資仍應依各方案相關回訓規範進行回訓,國民健康署刻正就「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介入成效與品質進行瞭解及分析,再行研議方案與師資資格等相關規範。
請問『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路徑如何進入,還是尚未公開上架?
國民健康署「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網址為https://healthtraining.hpa.gov.tw/Web/Notice.aspx 或自國民健康署官網首頁進行連結,請依 111 年 1 月 21 日公告之使用者操作手冊進行帳號申請及課程學習相關事宜。
是否三個條件都符合才可以擔任指導員?但衛福部認證的方案培訓中並沒有指導員關於科系的限制。是否有落日條款?
有關原方案品質指標「結構面」之第5項「指導員」部分,調整文字為「指導員之條件:1.曾通過該方案指導員資格。2.配合中央政府機關政策,完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或教育部體育署提供之基礎增能課程訓練。3.建議可具備與方案面向(如認知、肌力、生活功能、營養口牙及心理社會等)相符之專業背景。」先予敘明。
上述品質指標係用於評估方案品質與成效,並未限定指導員之科系,已取得合格方案指導員資格者不受影響,仍可於據點授課;惟為鼓勵各方案提升品質,未來倘開放培訓新師資,將建議優先培訓與方案面向相關專業背景之人員,以提供長輩高品質且符合需求之服務。
上述品質指標係用於評估方案品質與成效,並未限定指導員之科系,已取得合格方案指導員資格者不受影響,仍可於據點授課;惟為鼓勵各方案提升品質,未來倘開放培訓新師資,將建議優先培訓與方案面向相關專業背景之人員,以提供長輩高品質且符合需求之服務。
是否可以詳列專業人員的相關科系?
有關原方案品質指標「結構面」之第5項「指導員」部分,調整文字為「指導員之條件:1.曾通過該方案指導員資格。2.配合中央政府機關政策,完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或教育部體育署提供之基礎增能課程訓練。3.建議可具備與方案面向(如認知、肌力、生活功能、營養口牙及心理社會等)相符之專業背景。」先予敘明。
因本部國民健康署刻正就「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介入成效與品質進行瞭解及分析,再行研議方案與師資資格等相關規範,以提供符合長者需求之整合性且多元的健康促進服務,爰111年上半年暫不開放新方案申請及新師資培訓。
如未來開放新師資培訓,方案研發單位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新方案與新師資人才培訓相關規範後,始得進行培訓,並於期限內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審查通過者登錄至系統平台;至地方方案則須提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審核及登錄相關事宜。
因本部國民健康署刻正就「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介入成效與品質進行瞭解及分析,再行研議方案與師資資格等相關規範,以提供符合長者需求之整合性且多元的健康促進服務,爰111年上半年暫不開放新方案申請及新師資培訓。
如未來開放新師資培訓,方案研發單位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新方案與新師資人才培訓相關規範後,始得進行培訓,並於期限內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審查通過者登錄至系統平台;至地方方案則須提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審核及登錄相關事宜。
請問失智症據點跟C據點要使用預防延緩失能及照顧計畫的模組,下列公告的師資還有效嗎(衛服部長照司公告https://1966.gov.tw/LTC/lp-3976-201-XCat-06.html )?以下是現在有在從事社區服務的人員,是否還能擔任指導員?
- 外語系但有取得健身教練認證,也持續有在社區執行業務
- 體育署中級指導員
- 預防延緩指導員
- 社區發展協會的社區志工
- 社區在地高齡者
- 經過方案培訓後的長期協助方案進行的協助員
- 地方自審的指導員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於110年已審查合格之方案及指導員資格不受影響,可持續於社區據點授課。
另有關原方案品質指標「結構面」之第5項「指導員」部分,調整文字為「指導員之條件:1.曾通過該方案指導員資格。2.配合中央政府機關政策,完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或教育部體育署提供之基礎增能課程訓練。3.建議可具備與方案面向(如認知、肌力、生活功能、營養口牙及心理社會等)相符之專業背景。」。
另有關原方案品質指標「結構面」之第5項「指導員」部分,調整文字為「指導員之條件:1.曾通過該方案指導員資格。2.配合中央政府機關政策,完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或教育部體育署提供之基礎增能課程訓練。3.建議可具備與方案面向(如認知、肌力、生活功能、營養口牙及心理社會等)相符之專業背景。」。
如現有已登錄在衛福部延緩平台上的核可師資非相關科系畢業,是否明年即不符合資格會被刪除?是否依然可以授課?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於110年已審查合格之方案及指導員資格不受影響,111年可持續於社區據點授課。惟師資仍應依各方案相關回訓規範進行回訓,由方案研發單位定期提報完成回訓之合格師資名單,並配合中央政府機關政策,完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或教育部體育署提供之基礎增能課程,可於社區據點授課。
師資是否需要重新受訓,或重考,若是,開課考試或重新受訓的資訊會公布在哪裡?錯過上週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線上考核(線上課已上完),何時可以再開放線上或實地考試?
國民健康署已於111年1月11日及111年1月22日函知地方政府及中央方案研發單位「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線上培訓」,請各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具「指導員」資格者於111年6月30日前參加並完成線上培訓課程,後續相關培訓訊息,請關注國民健康署「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網站」之公告(網址:https://healthtraining.hpa.gov.tw/Web/Notice.aspx)。